
山东省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份之一,其综合发电水平取得了较高的发展,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力度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。根据省政府要求,山东省县、乡、镇、村级均可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站,资金投入来源来自农村电网建设和农村供电民航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技术改造。
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,山东省相关政策注重“强调县域发展,符合县级法治,加强民众参与,农民私人投资获益”的原则。政策规定山东省将采取财政补助、投融资奖励等措施,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直接补贴方式。同时,政策还规定,省直投入资金不得超过订立合同项目总投资的1.5倍,且投资额上限不得超过500万元。
通过上述政策的推进,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得到快速发展,得以借助太阳能利用光伏电站加大可再生能源的生产,以节约原有火电发电设备耗费的能源,使农村供电得以质量提升。同时,也能发挥国家节能减排的引领作用,为山东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。
未来,山东省将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,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,迈向可再生能源时代。